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,合理利用卫生资源,实现大病在医院,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,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,便捷,经济的医疗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双向转诊原则
1、患者自愿的原则: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,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,切实当好患者的“参谋”。
2、分级诊治的原则:小病,常见病在基层,社区;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。
3、就近转诊的原则: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,就近转诊患者,做到方便,快捷。
4、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: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,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,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。
5、无缝式管理的原则:建立起有效,严密,实用,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,为患者提供整体性,持续性的医疗服务。
二、双向转诊临床标准。
1、上转标准
①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,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。
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。
③重大伤亡事件中,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。
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。
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,明确诊断的病例。
⑥其他因技术,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。
2、下转标准
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,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。
②诊断明确,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。
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。
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。
⑤老年护理病例。
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。
⑦一般常见病,多发病病例。
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单
检查一单通(存根) 编号
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档案号 联系电话
转往医疗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
费别(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、新农合、自费、其他)
转诊原因
初步诊断
转诊医生签名
转诊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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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一单通(上转单) 编号
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档案号 联系电话
转往医疗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
费别(医疗保险、公费医疗、新农合、自费、其他)
转诊目的
转诊事项(所需检查项目)
就诊流程:挂号:临床营养科(老年医学科)--全科门诊
就诊位置:门诊大厅一楼全科门诊就诊 (联系电话:19902056704)
转诊医生签名
转诊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
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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